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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南京邮电大学“教学卓越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1-03-19 访问次数: 510

各学院(部)、各有关单位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、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,激励教师潜心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,加强在本科人才培养事业中做出突出业绩教师的评价制度改革,全力推进“双一流”高校建设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,根据《南京邮电大学“教学卓越奖”评审办法(修订)》(校教发〔20218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“教学卓越奖”评选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评选范围

在职在岗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

二、评选条件

按照《南京邮电大学“教学卓越奖”评审办法(修订)》(附件1)》执行。

三、推荐名额

教学单位限报1名(可空缺

四、评选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要求

1.申报教师填写《南京邮电大学教学卓越奖申报表(2021版)》(附件2),一式一份,并提供申报表内所有成果奖励、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套,按个人申报材料装袋。凡不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将不予认定。

2. 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(所有成果项目、获奖认定,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相关部门审核盖章),由学院遴选推荐,经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以学院(部)为单位,202142日前将《申报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、《南京邮电大学2021“教学卓越奖”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(仙林校区行政南楼342室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:jwc-jsfz@njupt.edu.cn

联系人:陈老师,电话:85866570。

请学院(部)切实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,坚持标准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。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3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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