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第2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 2021-02-25 访问次数: 435 |
各教学单位:
学校于2020年11月印发了《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》(校教发〔2020〕33号)(见附件2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根据新的文件要求,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1.本学期开始,导师制工作按照新的《办法》要求执行。
2.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将《办法》精神和要求向教师传达到位,青年教师、教学导师及所在教学单位,按照《办法》要求,各自履行职责,按期完成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。
3.青年教师配备教师导师实行备案制,填写《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1)。已登记的参培教师无需重复填写。
4.本学期教学培训以线下与线上形式相结合,具体培训事宜根据学校防疫实际情况另行通知。
5.参培教师可从以下网站选择高等教育教学方面的MOOC自行学习:
(1)https://www.icourse163.org/ 爱课程(中国大学MOOC)
(2)http://www.xuetangx.com/ 清华学堂在线
MOOC学习合格后,以电子证书作为导师制项目结项验收的考核凭证。
6.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5日前,将《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登记表》签字盖章后,报送至仙林行政南楼342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:jwc-jsfz@njupt.edu.cn.联系人:陈老师,联系电话:85866570。
7.请通知参培教师扫码加入QQ群:“南邮新进教师教学交流”,及时了解导师制培训动态。
附件:
1.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登记表
2.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
教务处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
2021年2月25日